(吉隆坡22日讯)希盟主席理事会就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向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一案,批评总检察署撤回上诉的决定。

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诚信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布、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及沙巴民统党(UPKO)主席拿督斯里马迪奥斯当敖(Wilfred Madius Tangau)今日发表联署文告时说,希盟主席理事会在探讨总检察署的决定,是否有违反希盟与中央政府签署的政治稳定及转型谅解备忘录,尤其是第4条款,关乎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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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上诉的决定会制造非常差的印象,并且腐蚀公众对总检察署的信任。”

希盟主席理事会认为,总检察署本该专业执行任务,但此决定有损其可信度和独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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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说,尽管它知道这是总检察长的特权,不过,此案牵涉一名被控贪污的国会议员兼前部长,因此必须用尽各种途径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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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盟主席理事会将继续审查当局这项决定,并且斟酌下一步行动。

“若总检察长无法证明其决定是合理的,那他必须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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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三司于今年7月16日以二对一的投票结果,推翻高庭裁决,裁定商人蔡景康给东姑安南的200万令吉属于政治献金,而非贿款,继而改判东姑安南无罪释放。

原来,控方早今年在7月19日上诉到联邦法院,不过本月16日,有报导指,总检察署已撤回上诉。

吉隆坡高庭于去年12月21日宣判,东姑阿南收取200万令吉贿赂罪成,判处监禁12个月及罚款2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