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22日讯)前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针对木寇山课题起诉民政前槟州主席邓章耀诽谤,此案今日在邓章耀当庭道歉及无条件撤回言论后达至和解。

邓章耀是在高庭法官面前,读出道歉声明,同时无条件撤回他在2016年11月15日记者会上发表的言论,有关言论也被《星报》、《星报网》、《光明日报》以及《星洲日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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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的言论被有关媒体报导,令林冠英造成麻烦与不便,我对此道歉。”

在法官宣判接纳邓章耀的道歉,案件达至和解后,邓章耀向林冠英竖起拇指,然而离开法庭,没有向媒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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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是在2017年起诉邓章耀诽谤,不过在2018年6月29日,高庭批准邓章耀撤销案件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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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事后提出上诉,以推翻高庭的判决,然而在上诉聆审时即11月12日,双方同意和解。

上诉庭三司谕令此案交还槟城高庭审理,以见证双方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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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今日也谕令邓章耀支付林冠英7万5000令吉堂费。

林冠英较后在法庭外向媒体指出,在他担任槟首长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

“我们反击所有污蔑,我们会继续这样做,我还有其他案件,民事、刑事的都有。”

他说,槟州政府一直都采用公开招标的制度,然而却被人攻击,而此案的判决正好显示槟州政府确实是有能力、有诚信以及透明的。

根据当年报导,邓章耀指林冠英于2013年拒绝木蔻山一项联营投资合约计划,导致槟州发展机构损失2亿2000万令吉的盈利保证及木寇山土地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