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大马政府申请暂缓执行“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取得大马国籍”,唯这项申请已被高庭驳回。
较早前,政府已上诉挑战高庭裁决(即外嫁公民子女获大马国籍)。
高庭今日线上聆审政府的暂缓令申请。
代表大马籍母亲们的律师约书亚(Joshua Andran)接受《Malay Mail》访问时说,高庭法官阿克达(Akhtar Tahir)驳回了政府的申请,并谕令答辩方支付5000令吉堂费。
此案的答辩方为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国民登记局总监。
根据约书亚说法,法官指答辩方的立场有矛盾,因为他们的论点是,假定修宪是必要的,那修宪一事必须先获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御准,但高庭已宣判,联邦宪法赋予大马籍母亲们权利,尤其是涉及子女公民权问题,
他还引述法官说法,指即使继续修宪,也不会发生“撤回法庭指示发给大马籍母亲们的文件”情况。
他说,法官认为大马籍母亲们已等了很久,也经历了艰辛时刻,无法无限期地等待上诉程序结束,因为这会令母亲们继续受苦。
他指出,法官还说,若答辩方有意修宪,以确保与高庭此前的判决一致,也不该在母亲们的斗争之路设置障碍。
9月9日,吉隆坡高庭做出标杆性裁决,宣判马来西亚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国籍。
至于政府,则于9月13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再于9月14日向高庭提交暂缓令的申请。
答辩人的上诉定于11月17日,在上诉庭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