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副国家元首兼霹雳苏丹纳兹林沙殿下指出,若能明智且审慎地行使立宪君主的3项权利,一名明智的统治者不需要额外的权力。

殿下说,3项权利分别是提供劝告和意见的权利、给予鼓励和激励的权利,以及提醒劝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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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提供劝告和意见、给予鼓励和激励,以及提醒劝诫。”

苏丹纳兹林沙殿下今天在国家语文出版局为《苏丹纳兹林语录》主持推介说,统治者必须不负真主的赐予和信任,并竭尽所能履行职责,从而确保君主立宪制继续符合时宜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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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说,历史告诉我们,若统治者拒绝采纳正确的谏言、获得错误的意见,或是自我孤立及无法贴近和理解人民,可能会失去君主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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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苏丹殿下说,君主有责任确保和谐的关系,以及促进王宫与人民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理解。

殿下指出,君主也有责任确保联邦宪法的精神和条文的理念得到理解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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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每一个词句都有其意义,务必明智、精确、全面地诠释,从而伸张正义。”

苏丹殿下指出,尽管君主的作用在于统治而非治理,但仍有责任监督和确保一个公平、公正、有序和透明的行政管理,以及成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制衡的明智仲裁者,从而增强人民对国家民主体制和透明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