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说,贪污的人不是她,而是她的前助理里扎曼梳!
在“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设备计划贪污案”中,被判1项索贿和2项收贿控状表罪成立的罗丝玛,今日出庭自辩时,强烈否认所有针对她的指控。
她接着说,其实是里扎曼梳主动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Jepak Holdings Sdn Bhd)索贿,作为协助该公司拿到“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设备”合约的报酬。
她说,里扎曼梳索贿的行为,却由她来背负法律责任,并指对方作为控方证人,不准确的证词毁了她公众形象。
她还说,里扎曼梳甚至曾承认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赛迪阿邦(Saidi Abang Samsudin),以及赛迪阿邦的生意伙伴莱恩(Rayyan Radzwill Abdullah)索取2500万令吉的贿赂金。
“法官大人,是不是我才该成为控方证人呢?而不是里扎曼梳。在审讯期间,里扎曼梳宣誓证词时公开承认他犯下的所有罪状。”
里扎曼梳是此案第21名控方证人(PW21)、赛迪阿邦为此案第17名控方证人(PW17)、莱恩是第16名控方证人(PW16)。
“里扎曼梳也承认,他向赛迪阿邦索取2500万令吉贿赂金,也就是连续5年,每年500万令吉。
“里扎曼梳还坦言曾收过赛迪阿邦的50万令吉、又收过莱恩3万令吉贿赂金,以支付此案第9名控方证人(PW9)拿督阿末法利克(Ahmed Farriq Zainul Abidin)。
“里扎曼梳也承认曾收过赛迪阿邦6到7次的贿赂金,每次至少50万令吉。而且,他还承认收过赛迪阿邦和莱恩的贿赂金,以资助自己和家人去朝圣。
“我呢,则不曾向赛迪阿邦或莱恩,索取或收下任何贿赂金。不论是直接或透过里扎曼梳,我都不曾这么做,也没承认自己做过。”
罗丝玛还指责里扎曼梳的证词,是在抹黑她作为前首相夫人的好名声和信誉。
她说,里扎曼梳是透过与控方的“除其他外”(inter alia deal)协议,来撤销所背负的控状,接着在控方审讯期间,摆出一副“皇冠级证人”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