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谴责政府针对“高庭裁决外嫁公民子女,获大马国籍”一事提出上诉。

林冠英也是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他今日发表文告时说,政府没理由歧视大马公民在外国生下的孩子,也不该剥夺孩子们的大马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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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已宣判,禁止大马籍妈妈在外国诞下的孩子自动获得大马国籍,是不对的做法!”

“而且,这也是违宪的性别歧视,违反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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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当孩子的爸爸是大马公民,就能自动获得大马国籍,而母亲是大马公民时则不能,这个标准对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的“大马一家”(Keluarga Malaysia)理念很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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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总检察长拒绝撤回上诉,那么首相应该向总检察长表明自己的立场,说明自己跟前几任首相不一样。”

本月9日,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阿达尔做出标杆性裁决,宣判大马籍母亲与大马籍父亲,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自动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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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4日,中央政府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对此,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查再努丁解释,政府不会随意授予他人公民身分,因为我国禁止双重国籍。

韩查再努丁说,若母亲是大马公民而父亲是非公民,在国外出生的21岁以下孩子要获得大马公民身分,就要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款申请,但须符合联邦宪法第3部分和1964年公民权条规,包括婚姻注册、子女的法律地位和移民条例。

他说,在这件事上,联邦宪法第 15(2)条款也考虑到大马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