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代表律师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说,利用两名商人的数百万令吉捐献,来为其当事人家族所持有的Al-Falah基金会,在加影绿野山庄(Country Heights)购买两间房子,根本不违法。

据悉,这两间房子在2017年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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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德今日在法庭陈词时,说明为何其当事人不该继续被冠以第26项罪名。

阿末扎希一共面对27项洗黑钱罪状。第26项洗黑钱罪状指,阿末扎希用一张由Messrs Lewis & Co律师楼发出的590万令吉支票,来购买两间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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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郑宝德说,控方无法证明其当事人在第26项洗黑钱罪状,表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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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着说,既然没能证明590万令吉是不义之财,那就无法入罪了。

阿末扎希和Messrs Lewis & Co律师楼,皆是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budi)的信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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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srs Lewis & Co律师楼代表Yayasan Akalbudi,开出一张总值590万令吉的支票来购买2间送给Al-Falah基金会的房子。

而Messrs Lewis & Co律师楼所发出的590万令吉支票,是分别从20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的定存户头,提出来的资金。500万令吉是一名纺织品批发商祖乃(Junaith Asharab Md Shariff)的捐献;而200万令吉是商人慕巴拉(Mubarak Hussain Akhtar Husin)的捐献。

郑宝德说,慕巴拉作为控方的第26名证人,曾在庭上供证时说,那200万令吉捐献是做生意赚回来的钱,并向Messrs Lewis & Co律师楼开支票,还说这是“真心捐钱”给阿末扎希的宗教学校。

他说,祖乃作为控方第36名证人,则曾在庭上供证时承认,向Mastoro Kenny IT Consultant & Services开出13张总值800万令吉的支票,作为在峇眼拿督(阿末扎希的国会选区)兴建清真寺和一所宗教学校的捐献。

较早前,祖乃供证时说,他曾在2016年与阿末扎希的幼弟拿督斯里纳沙宜(Mohamad Nasaee Ahmad Tarmizi)一起去阿末扎希的住家拜访,并移交作为捐献的13张支票。

郑宝德也说,祖乃也供证时曾指,捐献与MYEG服务公司毫无关联,而阿末扎希也不曾承诺会给MYEG项目。

“因此,法官大人,根据祖乃和慕巴拉的证词,完全没有违法的事。

“这些是捐款人的钱,他们说:是的,这笔钱是做慈善的,兴建清真寺,建校。安全起见,这些钱放入信托人的户头里。因此,不存在违法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