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认为,联邦政府没必要制法来规范非穆斯林的传教行为,因为联邦宪法现有条例有足够覆盖范围。

她发表文告指出,联邦宪法第11(4)条文,已禁止向穆斯林渲染非伊斯兰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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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作为最高法律,宪法条例是适用于全国,因此联邦直辖区和其他州属没有必要制定新的法律,来解决此问题。

“联邦宪法已清楚列明,而(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依德利斯阿末上议员没必要在联邦直辖区制定相关法律,因为这会在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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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依德利斯作为部长,应致力于鼓励有着不同信仰的人相互帮忙,特别是全国各地的贫苦和边缘化人士,包括联邦直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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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传递伊斯兰的善心和慈悲教义予全部马来西亚人。”

她指出,自去年3月爆发新冠病毒疫情和多次实施封锁措施以来,许多宗教场所已关闭,或限制入场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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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在疫情继续吞噬人们生计和储蓄之际,人民正努力生存着。

“这是必须理智处理的重要问题之一。”

依德利斯阿末昨日指出,联邦政府“控制和限制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的新法案,只适用于联邦直辖区。

他说,一旦法案通过,联邦直辖区将会有与其他10州相似的法律。

他也说,这项法律不会违反联邦宪法第11条文赋予人民的权利,即自由信奉和实践宗教信仰。

本月6日,负责宗教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拿督阿末马祖表示,中央政府在起草4项新的伊斯兰教法案,包括一项关于控制和限制非穆斯林宗教发展的法案。

对此,沙巴首席部长拿督哈芝芝诺表示,沙巴反对任何会限制该州人民宗教自由的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