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示,他已掌握证据,证明内陆税收局在政治人物指示下指控他逃税,为此他已报警处理。
他昨晚在面子书发文称,他最近接获许多有关对他征收额外税务罚款的信息。
“有的人来见我向我道歉,并告诉我,17亿令吉的欠税案,其实从2018年起已经查了3次。”
“事实上,他们自己承认,经过3次详细调查后,他们没有发现我犯下任何罪行,不应该向我罚款。”
“在完成3次调查后,结果明确,我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但有内陆税收局高官,在某些政治人物的指示下,下令继续向我追讨欠税。”
“这当然令人生气,因为这是按政治人物的命令行事,而不是基于调查的事实以及法律依据,甚至浪费了很多人尤其是我的时间,而且这明显是滥用权力。”
纳吉表示,他已经把一笔26亿令吉的款项,在收到的4个月后退还给馈赠者,却仍被算作收入。
“我从我名下的银行户头,转账到我名下另一个户头,也被算作收入。”
他说,不仅如此,有关官员也被指示,阻止他到所得税特别专员办公室(PKCP),挑战内陆税收局的估税和提出上诉;同时,在不给他机会提出质疑下,要求法庭裁定他破产。
纳吉表示,根据他获得的可靠信息和证据,他已在昨天中午向警方举报内陆税收局。
“因为我被告知,涉事官员以及某些政治人物,已明显违反了刑事法典第167、192、196和197条文,以及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即涉嫌滥用权力和伪造文件。”
纳吉因此邀请各造尤其是税务稽查师,检查他提呈给法庭的所得税档案。
“我也将致函税收局,以允许他们向有兴趣者公开我在相关年份的所得税档案,让他们能亲自见证,向我追税是何其荒谬并违反法律。”
“我相信,警方会深入调查,伸张正义。”
大马政府于2019年6月25日,通过内陆税收局入禀法庭起诉纳吉,要求他缴付总额16亿9287万2924令吉83仙所得税,以及从判决日起每年5%利息、堂费及其他法庭认为适当的款项。
2020年7月22日,高庭批准内陆税收局的简易判决申请,谕令纳吉缴付16亿9000万令吉的欠税。纳吉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2)条文,即使已提出上诉,被谕令缴税者仍须缴清欠款。
由于纳吉一直未缴付近17亿令吉的所得税,内陆税收局在今年4月5日向纳吉发出破产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