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内阁是于7月21日开会时同意劝谏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紧急状态于8月1日届满后,在砂拉越颁布紧急状态。

首相办公室今日发表文告指出,陛下是与砂政府协商后,御准在砂拉越颁布紧急状态,从8月2日至明年2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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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必须颁布紧急状态,以展延砂拉越选举,避免导致新冠疫情更加严峻。”

“在紧急状态期间,将不会举行砂选举,除非紧急状态提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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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8月2日生效的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砂拉越)第2(2)条文,陛下可与砂元首协商后提早解除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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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砂宪法第3(3)条文,一旦撤销砂紧急状态,砂议会就必须解散,而第3(4)条文阐明,选委会必须在紧急状态撤销的60天内举行砂选举。

在紧急状态期间,砂首席部长及行政议会获准继续行使行政权及继续执行所赋予的行政职能,同时首长、行政议员及州议员有权继续获得薪酬、津贴及其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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