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无论依据联邦宪法或紧急条例,国家元首均有权力在没有首相建议下,随时召开国会。

他今日在脸书发文说,坊间开始议论有关国家元首无需等待首相建议召开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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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首先,根据联邦宪法第55条文阐明,只有国家元首可召开国会。

“而联邦宪法第55条文也指,只有国家元首有绝对权力叫停或解散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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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即使目前紧急条例已取代联邦宪法,但国家元首也能在没有首相的建议下,谕令召开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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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续说,鉴于目前不适用联邦宪法第55条文,这也意味着联邦宪法第40条文,即国家元首需听取首相建议,也不适用。

“第三,紧急条例赋予国家元首召开国会的权利,而无需等待首相建议;紧急条例第14条文指出,在紧急状态执行期间,国家元首可在认为适当的时间,召开、休会或解散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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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紧急条例第15条文则赋予国家元首,可在与马来统治者及州元首讨论后,召开、休会及解散州议会的权力。”

他补充,综合上述所说,国家元首的确可随时召开国会。而上述观点也与国家元首于2月24日指“国会可在紧急状态期间召开”的立场一致。

“另外,这些观点也与国家元首早前谕令,必须尽快召开国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