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说,其当事人所面临的3项刑事失信罪,是选择性提控。

他今日在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罪成上诉审讯上说,反贪会早前已发出红色通缉令,以追捕其他4名涉嫌失信罪的SRC国际公司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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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4人分别是富商刘特佐、SRC国际公司前董事拿督苏伯(Suboh Md Yassin)、SRC国际公司前执行长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以及刘特佐生意伙伴礼祖安(Redzuan Adam)。

“反贪会是在2018年6月或7月发出红色通缉令,要逮捕涉及总值5000万令吉失信罪的有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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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后,检控方就突然决定提控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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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温德吉星说,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罗斯里(Rosli Hussain)的供词也证实,该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是刘特佐与他人涉嫌此案失信罪。

“刘特佐并没有在SRC国际公司担任正式职位,但却参与指示将公司资金汇入纳吉银行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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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在高庭审理此案时,控方曾表示,相关资金先是流向Gandingan Mentari有限公司(GMSB)及Ihsan Perdana有限公司(IPSB),才被汇入纳吉银行户头。

而两个公司银行户头授权签署人分别是苏伯和聂菲沙。

哈温德吉星为此强调,犯下失信罪的是其他人,并非纳吉,因为5000万令吉是被转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