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掌管法律及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指出,在落实行动限制令(MCO)期间,只有涉及违法营运酒吧和夜总会等罪行,才会被处于最高罚款。

“在对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中,我们需要法律维持秩序,而非要惩罚或折磨任何人,”

“为了加强和执行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内阁早就决定将相关法令的罪行性质分为三类。”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说,第1类是属于导致高感染风险,对社区产生重大影响的严重罪行,第2类是导致高感染风险,但对社区仅产生轻微影响的罪行,以及第3类是导致低感染风险和对社区造成零影响的罪行。

另外,达基尤丁表示,若违反342法令而接获罚单的人士和公司,能在7天内缴付罚款的话,可享有50%的折扣。

“至于在14天缴付罚款的话,则可享有25%的折扣。”

他说,这是内阁根据卫生部今早提出的提案,所作出的决定。

他也说,政府已将初犯者的罚款定为1500令吉,涉及罪行就包括没戴口罩和没使用MySejahtera手机应用程式扫描登记等。

“不过,若违法者在14天宽限期后仍拒绝还款,那罚款数额将不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