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3日马新社讯)彭亨劳勿猫山王6个新村的204名榴莲农民针对州政府发出清空土地通知而申请司法审核,今日遭高庭驳回。

法官拿督再纳阿兹曼基于两个原因驳回农民申请,第一,农民不应该申请司法审核,因为土地管理人发出清空土地通知,是无法在法庭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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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庭发现农民是(土地)入侵者。作为入侵者是没有法律地位申请司法审核。”

法庭今日只限当事人进入法庭,以确保维持身体距离。农民代表律师萧俊仁在审讯结束后,向媒体汇报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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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俊仁指出,法庭裁决起诉人农民须支付1万令吉堂费予总检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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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及起诉人是否提出上诉,他说,他将与农民讨论哪些有效行动及最好的解决方案,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至于是否上诉,将展开讨论。

“尽管如此,我认为我们来到这阶段,若我们上诉,它将依据法庭今日驳回的裁决,而不是针对土地管理人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发出的清空土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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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10名榴莲农民于今年8月28日入禀法庭提出司法审核申请,其他农民则在9月9日提出申请,他们把劳勿土地局、彭亨森林局长、彭亨州政府、彭亨农业发展局,及彭亨皇家榴莲资源有限公司列为答辩人。

所有答辩人代表律师是高级联邦律师诺法兹拉。

起诉人除了要求司法审核根据土地法典及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发出的清空土地指示,同时要求针对州政府把2167.9公顷榴莲园土地租凭权及使用权授予彭亨皇家榴莲资源有限公司一事进行司法审核。

起诉人也要求检讨强制他们把榴莲卖给皇家榴莲资源有限公司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