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4名棕油加工厂董事涉嫌非法将废料排放到万挠根登河,今早在士拉央地庭面控。

71岁翁清玉、66岁刘诗伟(译音)、66岁萧莉珍及34岁翁志明在法官赛菲拉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4人被控于10月22日在鹅麦根登工业区的 United Fineoleo公司非法排放废料到水沟,以致废料流入根登河。

因此,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5(1)条文,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5(3)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在听取副检察司及被告代表律师陈词后,批准每名被告以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交出护照及禁止骚扰控方证人,以及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完结。

法庭订在12月7日过堂。

此外,4人也在推事庭被控于10月26日下午3时允许8名非法外劳留在公司内,他们在推事诺哈菲查面前否认有罪。

他们被控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收留非法外劳)条文,可在同法令第55E(2)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针对每名非法外劳可罚款5000至3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推事庭允许被告每人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订在12月7日过堂。

媒体报导日前报道,雪州水供管理局初步调查发现,根登河污染气味是从根登工业区排放超过10吨生物柴油材料流入河内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