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一名律师今日入禀法庭,以挑战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拒绝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建议,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

根据《Malay Mail》所看见的诉讼文件,起诉人赛依斯干达(Syed Iskandar Syed Jaafar)是通过R. Kengadharan & Co律师楼,在吉隆坡高庭入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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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依斯干达是将大马政府列为本案唯一答辩人。

“这是一项维护法治和联邦宪法的公共利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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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依斯干达是质疑,在联邦政府提出劝告后,国家元首是否享有“不受约束的裁量权”,以能拒绝首相建议,不颁布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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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强调,国家元首拒绝遵从首相或联邦内阁的劝告,不符合联邦宪法第40条文和第150条文,所列明国家元首的职权。”

联邦宪法第40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必须按照内阁或部长建议行事;而第150条文则指,若国家安全、经济、公共秩序面临紧急情况,国家元首有权颁布经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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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赛依斯干达也要求法庭裁定,联邦宪法第150条文的修正条款,特别是第150(8)和(9)条款是否违宪。

联邦宪法第150(8)条文则阐明,国家元首谕令应是最终决定,不能带到国内任何法庭挑战或质问,而第150(9)条文涉及颁布紧急状态后,国会运作事项。

赛依斯干达认为,上述修正条款已超越了联邦宪法基本架构列明,法庭被赋予的司法审查权利。

他说,第150(9)条文也违反议会民主原则,即是联邦宪法基本架构的一部分。

他相信,法庭的裁决对于维护法治和捍卫联邦宪法方面,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