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高盛集团周四(22日)就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一项为期3年的“延缓起诉协议”,同时也支付约29亿美元(约120亿令吉)予美国当局。

据报导,高盛马来西亚子公司因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令(FCPA),在美国法院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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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指,这是高盛集团与美国监管机构达成全球和解协议的一部分,为此高盛集团将被罚款23亿美元,以及必须归还6亿美元的不当收益。

除了美国当局,高盛集团还同意支付数十亿美元,予英国、香港和新加坡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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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新加坡总检察署、警察部队及金融管理局周五(23日)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在上述协议下,高盛新加坡为其在1MDB债券发行项目中的角色,赔偿新加坡政府1亿22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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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新加坡也会将在项目中收取的6100万美元,归还给马来西亚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