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民主行动党中委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黄家和不认同因证据不足,而不提控原产业部长拿督凯鲁丁的理由,并炮轰总检察署扮演凯鲁丁的辩护律师角色,令人失望。

黄家和发表文告说,总检察署以证据不足,将凯鲁丁违反隔离令案件归类为“不采取进一步行动”(NFA),令全国震惊;而而总检察署以检疫官员没有向凯鲁丁发出隔离令为由作出上述决定,此举更是荒谬。

Advertisement

他比较说,警方与总检察署耗时超过3个月调查凯鲁丁的案件,反观若涉及者是平民,当局所采取的行动及判决却是如此的迅速及强硬。

他声明,凯鲁丁违反规定是再明显不过,甚至他自己也不曾否定相关指控,即他违反了自2020年3月18日所颁布的行动限制令的强制性隔离规定。

Advertisement

黄家和援引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指总检察长可行使其酌量权,以提控、进行或终止任何诉讼案件,然而他忠告总检察长,应尽职尽责地、不惧怕或不偏袒地履行其职责,并依据宪法向国家元首与人民负责。

Advertisement

他强调,全民皆知道,在行动限制令期间,任何从国外返回大马的公民都必须进行隔离。

“对此,我们可以看见许多欲从国外返乡奔丧的个案,他们要回来送亲人最后一程却面对重重困难。”

Advertisement

“凯鲁丁没有任何理由或藉口对隔离规定表示不知情。规则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都不得超越法律。”

他提醒总检察长,凯鲁丁案情十分明确,表面证据毫无疑问,因此对凯鲁丁的提控是无可避免的。

他补充,倘若总检察署调查发现检疫官员没有向凯鲁丁发出表格14B隔离令而案件不成立,为何凯鲁丁在今年8月还是被卫生部开出罚单?

“卫生部也确认部长(凯鲁丁)已付有关1000令吉的罚单。凯鲁丁缴付罚款就意味着他承认此违规行为,看回总检察署昨日发出的声明,难道总检察长试图忽略此事实?”

“凯鲁丁有责在法庭自证清白,他也有权挑战司法案件;但协助凯鲁丁开脱罪行,不是总检察长的责任。总检察长在此案却扮演凯鲁丁的辩护律师角色,令人感到遗憾。”

他促请总检察长检讨不提控凯鲁丁的决定,给人民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