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7日讯)随着疑遭家暴的女网红帕维德拉今天在地庭自愿撤销对丈夫苏古的指控,法官诺拉斯玛宣判被告释放不代表无罪。

帕维德拉在庭上宣誓,表明自己是在没有受胁迫下自愿销案,法官在聆听双方陈词后,批准丽雅娜副检察司的申请,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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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早前,鉴于本案投诉者表明不会继续指控,被告的代表律师沙鲁要求法庭宣判其当事人苏古无罪释放。

不过,丽雅娜则要求法庭宣判被告释放不代表无罪,这是考虑到未来控方如有需要或有理据重新提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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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9岁的被告苏古被控故意使用手机和一把镰刀,致伤妻子的嘴唇、左脸颊、右手腕,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致伤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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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7月21日下午4时至6时,在怡保中央医院停车场犯下上述罪行。

苏古也在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在公共场合持有危险武器)下被控,他被控在上述日期傍晚6时左右和相同地点,持有一把66公分的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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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相关指控,辩方告诉法庭,会呈交陈情书予控方,从而重新研究这宗案件的情况和对苏古的指控。

法庭择定此案于10月22日重新过堂,以对陈情书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