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财政部长东姑扎菲鲁重申,根据1957年财务程序法(1972年修正),通过直接协商颁布工程合约并不违法。

“有数项政策是允许正当直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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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相关课题不应被政治化。

“对我而言,这是事实,我们只是依据财政部的资料,说出该些已被签署的合约,这不应该成为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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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今日出项一项活动后,向记者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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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菲鲁日前在国会揭露,前朝希盟政府财政部通过直接协商,共颁布了101项总值66亿1000万令吉的工程合约。

不过,他也表示,若符合供应者只有一方的条件,为避免损害国家利益,只要获得财政部批准,就可以直接协商颁布工程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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