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在前财政部长林冠英否认涉及63亿令吉槟城海底隧道索取贿赂案后,法庭准允他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

承审法官阿祖拉准允林冠英以100万令吉,以及两名担保人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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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要求林冠英交出国际与外交护照,直至审讯结束为止。

法官谕令,林冠英必须于今日缴付50万令吉保释金,剩余50万令吉则最迟下周一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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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定于9月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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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是被控于2011年3月,在担任槟城首长期间,在隆市一家酒店附近,向发展商拿督扎鲁阿末(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索取工程10%利润作为酬劳,以协助后者公司取得海底隧道工程。

此案主控官为旺沙拉胡丁(Wan Sharahudin Wan Ladin)副检察司,而林冠英代表律师为哥宾星和蓝卡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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