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行动党居銮国会议员黄书琪坦承,希盟前朝政府确实没有修改过时的法律条文,赋予人民更大的言论自由,然而执政时从没像国盟政府那般,利用有关法律来对付媒体。

“我要强调,希盟在执政的22个月内,没有改革或修改过时的法律,这点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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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没有对付媒体。事实上,在希盟政府时期,新闻自由蓬勃发展,不管是国内或国际报告都可证实这一点。”

黄书琪是今日发表文告,如是回应通讯与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对希盟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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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夫丁是昨日在国会,指希盟政治化半岛电视台被调查一事,更指希盟在执政时,也没有修改那些被指过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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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书琪说,赛夫丁曾担任希盟政府的外交部长,以及希盟的总秘书,而赛夫丁的上述指控,是为了转移人们对赛夫丁过去的失败。

“他是想人民忘记了他当外交部长时的失败,其中包括无法推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以及罗马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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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为,当外界对大马有错误的指责时,身为部长的赛夫丁应该挺身保护国家形象,然而赛夫丁的所作所为,显示国盟政府欲以高压手段管制媒体,其中包括使用煽动法令、诽谤法令、多媒体法令等对付媒体如半岛电视台。

“赛夫丁昨日在国会的答复非常清楚,那就是国盟使用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第22(1)条文对付半岛电视台,只因为该媒体得罪了政府。”

“这种情况很惊人,因为政府自认使用过时与正在被修改的法令来对付媒体,这明显是一种滥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