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在经过逾一年聆审,高庭今日裁决,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其中一项滥权控状罪名成立!

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今早在高庭宣读判词时表示,辩方未能针对滥权指控,提出合理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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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宣判上述罪名后,将继续对其余6项罪状做出判决。

在此案中,纳吉一共面对7项控罪,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一项滥权及3项洗黑钱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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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被控在2011年8月17日及2015年3月2日,犯下上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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