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若政府落实强制在公共场合佩戴口罩的措施,违例者将可能面对罚款高达1000令吉,甚至是坐牢半年的刑罚。

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今日在记者会上说,如果政府要强制民众佩戴口罩,这就表示必需在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下,执行这项措施。

“若违例没有戴口罩,是要罚款还是坐牢?我们还在研究这方面的课题。”

根据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罪成者可被判罚款高达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诺希山强调,卫生部是非常鼓励民众佩戴口罩,因为此举可降低高达65%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再加上社交距离,就可大大的切断感染链。

不过,他提醒人民,口罩并非一项医药设备或个人防护设备,非医用口罩也不适用于两岁以下儿童、呼吸困难者、失去意识者、没有能力,或无法在没有帮助之下脱掉口罩的人士。

他说,人民必须以正确方式戴口罩及遮住鼻子至下巴,不完整的戴口罩方式如挂在颈项和下巴,或只遮住鼻子至嘴巴部分的方式并不正确,可为戴口罩者带来污染或感染风险。

另外,诺希山说,政府重推回国者强制入住隔离中心的措施是基于一些居家隔离者,不遵守标准作业程序(SOP),包括如常与家人接触交流,如果这当中有确诊病患,病毒就会因此转染给他们的家人。

他说,就算入住隔离中心也必需守规,不要随意的接触其他隔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