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9日讯)半岛电视台的纪录片引起侮辱大马形象的争议,而通讯与多媒体部正在调查,有关纪录片在拍摄与制作前,是否马来西亚国家电影局(Finas)的批准。
该部部长拿督赛夫丁说,任何在我国境内制作的电影或纪录片,都必须先获得国家电影局的批准后,才可以展开。
他说,新闻局也会调查半岛电视台,是否有申请国际媒体准证,才我国营运。
“对Finas来说,很简单,你有准证或没准证而已,如果有就没问题,若没有就犯法。”
“新闻局则会调查该国际媒体,是否有违反我国的条例。如果有,我们会撤销他们的准证,届时他们就不能随意在国内走动,因为媒体证是新闻局审批的。”
半岛电视台早前发布纪录片,内容指我国执法当局在行动限制令期间,为了阻止新冠病毒蔓延,向非法入境者展开取缔。
不过该纪录片通过访问国内外籍人士等方式,指控我国不人道对待被扣留的非法入境者。
警方与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正在该纪录片侮辱国家形象的案件,半岛电视台的团队早前也到警局录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