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吉隆坡高庭裁定,面对46项贪污和洗黑钱控罪的前沙巴首席部长丹斯里慕沙阿曼无罪释放。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较早前,控方表示将撤回所有控罪,并要求法官准允慕沙阿曼获释但不等于无罪(DN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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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法官莫哈末加米尓(Muhammad Jamil Hussin)今日准许慕沙阿曼无罪释放。

报导指,慕沙阿曼代表律师黄益权(Francis Ng Aik Guan,译音)也证实了上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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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控方撤回所有控罪,而慕沙阿曼遭判处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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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沙阿曼一共面对30项贪污和16项洗黑钱控罪,涉及总额约3亿8400万令吉。

慕沙阿曼被控于2004年12月20日至2008年11月6日,在香港、中国和新加坡的8间银行和金融机构,接受了伐木公司给予的5010万美元(约2亿1900万令吉),以批准伐木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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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被控指示律师在瑞银集团银行(UBS AG),以律师名义开设银行户头,接受非法活动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