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仑表示,他之所以决定撤销沙巴前首席部长丹斯里慕沙阿曼面对的46项伐木特许经营权贪污及洗黑钱控状,原因是无法索取驻香港银行的文件,加上一些证人无法出庭供证。

依德鲁斯哈仑今日发表文告时说,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较早前对此案的决定,与这次撤销控状的做法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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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研究所有证据,及与控方和调查团队讨论后,我决定撤销对慕沙阿曼的所有控状

“在这种情况下,书面证据很重要。其实早已料到无法透过“司法互助”程序(Mutual Legal Assistance),向香港的公司也银行索取文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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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部声称,香港的公司和银行只受促保存7年的档案,因此银行或公司都很可能没有相关的记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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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控方有些证人已去世、罹患重病或已不在大马了。”

他说,阿都干尼在任时,于2012年就46项伐木特许经营权贪污及洗黑钱事宜,决定不提控慕沙阿曼,因为调查显示资金是“政治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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