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律师团促请高庭,不要受到公众舆论的影响,而将被指滥用公帑的纳吉定罪。

纳吉也是前财政部长,其代表律师法汉(Farhan Read )今日为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口头陈词,指“公众舆论法庭”(court of public opinion)已判定纳吉有罪;但此案应以法律与事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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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针对纳吉的指控很严重,辩方理解公众的怒气。

“我们不责怪民众愤怒,因为这些都是严重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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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根据事实,而公众舆论并不关注是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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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不该受公众舆论影响,而是该根据事实与法律来判决。”

他说,舆论直接将纳吉、SRC国际公司、大马富商刘特佐、希尔顿酒店太子女即美国社交名媛芭莉丝‧希尔顿(Paris Hilton)及奢侈花费联想在一块,使辩方要大海捞针式的来寻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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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案的情况,我们不能说,他曾意图在2011年和2012年做一些他无法预见会在2014年和2015年发生的事。

“事实是,我们不能说他故意做一些他当时无法预知的事。”

另外,法汉说,纳吉在2011年批准“中央政府为SRC国际公司第一笔20亿令吉贷款做担保”时,只是根据第10大马计划满足国家的能源政策。

此前,纳吉声明,政府在2011年担保贷款20亿令吉给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是一项为了国家利益而作出的策略考量。

对此,法汉接着说,当纳吉展望的事项对应到经济策划单位(EPU)的建议,那么直接将展望和贪污动机联想在一起,就太过天真了。

纳吉在SRC案下,一共面对7项控状,其中3项是刑事失信、一项滥权及3项洗黑钱。

SRC国际公司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前子公司,并在2012年2月转移给财政部机构(MoF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