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政府强调,在实施“行动限制令”期间,国人是不能外出走动的,除非基于特殊原因、需要购买食物或寻求医疗帮助。

此外,需要跨州远行的民众,也必须事先获得警方发出的通行证。

政府是援引2020年防范及抑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颁布以上新条规。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条规,国人是不被允许在州内或联邦直辖区里“从一个区域移动到另一个区域”的行为,除非基于以下原因:

1. 要履行任何公务。

2. 购买、供应或运送食物或日常用品。

3. 寻求医疗服务。

4. 往返特定的场所,包括任何提供重要服务的场所、涉及食品供应链的场所、有提供外带、Drive-Thru点餐和外送服务的食肆。

5. 总监可能允许的任何特殊原因。

另外,国人也不能出席任何聚会,除了小型葬礼。

无论是宗教、运动、娱乐、社交或文化活动,民众一律不能参与或举办任何聚会。

在没有获得警局的书面许可下,民众是被禁止从原本所在州属前往另一个州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