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因没涉嫌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处得到的200万令吉,以及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给予假口供,今日被控上地庭,惟他不认罪。

54岁的阿末马斯兰也是笨珍区国会议员,他在通译员念出两项控状后,向法官阿兹曼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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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项控状,阿末马斯兰被控没有在2013年估税年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正确的收入,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阿末马斯兰也是财政部前副部长,他被控没有申报从纳吉处获得的大马伊斯兰银行200万令吉支票,这张支票志期2013年11月27日,他于同一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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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此被控直接涉嫌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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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指于2014年4月30日,在吉隆坡大使路的税收局犯下上述罪行。

他被指触犯了2001年反洗黑钱和恐怖活动融资法令第4(1)(a) 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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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项控状,阿末玛斯兰被指于2019年7月4日下午2时45分至3时30分,当反贪污委员会首席高级助理调查官莫哈末再里在国会大厦媒体室录口供时,给予假口供。

他因此被控抵触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32(8)(c)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诺兹拉蒂,阿末马斯兰的代表律师是哈密迪。

阿末马斯兰获准以5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