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前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首席代表律师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说,6张用于缴清卡债的支票没有其当事人的亲笔签名,但可能用盖章方式签名。

郑宝德今日告知法庭,负责检验支票的大马化学局文件鉴定专家能证实这一点。

Advertisement

他也呈上今年2月28日出炉的化学报告,专家西蒂诺慕丝丽哈(Siti Nur Musliha Mohamad Noor)指这6张支票的签名具备“相似的特征,就如盖章般”,因此认为是盖章版签名。

该化学报告指出,专家认为这些签名“可能使用相同盖章”,因为“设计、尺码、位置和空行”相似度极高。

Advertisement

后来,郑宝德在庭上询问马来亚银行副总裁阿诺普星(Anoop Singh Gulzara Singh)有关化学报告的检验结果,并指阿末扎希不太可能自己在支票上盖章。

Advertisement

郑宝德:有鉴于文件益处,我认为你的持卡人阿末扎希不会在这6张支票上盖章,作为还款方式。

阿诺普星:我不知道。

Advertisement

郑宝德: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时,这6张支票是他(阿末扎希)私人助理玛丝丽娜代为盖章的,你可知情?

阿诺普星:我不知道。

郑宝德:当这6张支票盖了章,你的持卡人其实对盖章事宜不知情,这事你知道吗?

阿诺普星:我不知道。

接着,郑宝德将这6张正本支票展示给阿诺普星,而后者是首次见过,高庭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也是首次见此案的正本支票。

这6张支票分别是指于2014年2月至10月,发给马来亚银行的1140令吉、2880令吉、5760令吉、5980令吉、7299令吉30仙和7411令吉89仙,以还清阿末扎希的万事达卡和威士卡卡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