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就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要求查看调查官向证人录取的口供,但这项申请今日被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认为,纳吉要求索取这等资料的举动,犹如“审前调查”(fishing expedition,法律术语),分明是在试探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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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法官也驳回纳吉要求展延原定于12月3日为SRC案自辩的申请。

法官说,联邦法院过去的判决(包括对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和纳吉的案件)清楚说明,调查官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下录取的供词,都属于“特许”(privileged)及“任何审讯阶段都不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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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直言:“这是特许保密的,因为考量到是公共政策,及具有证人篡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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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基于受法律先例约束,高庭必须遵循联邦法院的判决。

法官还说,纳吉没要求查看完整证人名单的必要,再者,纳吉也没指明想查看哪一份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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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情况下,纳吉的申请貌似审前调查。”

法官认为,展延自辩的申请不合理,因此他驳回纳吉的申请,而自辩阶段会在12月3日进行。

较早前,高庭裁决,纳吉所面对的7项不当使用SRC资金4200万令吉的控状,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法庭择订12月3日及4日、9日至12日,以及16日至19日,让纳吉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