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担任该公司顾问局主席时,亲自批准自己每年21万6000令吉的报酬。
1MDB案今日续审,沙鲁作为控方第9名证人告诉高庭,该公司的董事于2010年6月6日签署了一份董事通函决议(directors circular resolutions),以采纳纳吉批准的金额。
沙鲁证实,1MDB董事签署“确认并批准支付给纳吉的酬劳”,其中纳吉担任1MDB顾问局主席的酬劳,是一年12万令吉;担任1MDB顾问局成员的酬劳,则是一年9万6000令吉。
他说:“酬劳数额由纳吉本人以他担任顾问局主席的身份确定。”
“在纳吉批准这笔数额后,我们才能将这笔数额提交董事局会议,以最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