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登嘉楼投资机构(TIA,即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前身)曾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指示下,筹款50亿令吉,不过随着大马富商刘特佐旗下的公司炒卖债券(bond-flipping)而损失数亿令吉,以致最后只筹获将近44亿令吉。

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说,1MDB曾于2009年5月26日,透过发行债券或伊斯兰中期票据(Islamic medium-term notes),并与大马投资银行(AmInvestment Bank)签署8份协议,而筹获50亿令吉。

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污案今日进入第12天审讯,沙鲁是第9名证人,他今日在法庭供证时说,尽管签了协议,但TIA只拿到43亿9615万令吉,因为1亿至2亿令吉是给大马投资银行作为债券承销方和协调单位的费用。

“将近5至6亿令吉的余款则是用来以折扣价抛售债券。当时没人告诉我们,是谁用折扣价买债券。”

他形容,大马投资银行就好像TIA和债券买家之间的“挡箭牌”。

沙鲁是在数年后,因1MDB丑闻而被调查时,才得知当年是谁以折扣价购买TIA债券。

“在2018年的调查,我遭商业罪案调查组(警方)传召,他们向我出示第一手债券交易的文件。

“我记得有2个单位以折扣价买债券,一个是来自新加坡,另一个来自香港。我现在记不起那些炒卖债券,再把债券转售大马企业的单位。”

TIA起步时是2令吉公司,它之后要求财政部,为50亿令吉贷款作政府担保,同时也要求登州政府透过石油税注资60亿令吉。

经过TIA与财政部一番书信来往后,时任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于2009年5月15日,为50亿令吉贷款签署政府担保。

今天,沙鲁解释,登州苏丹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曾于2009年5月22日谕令他和当时的TIA董事丹斯里依斯米依斯迈(Ismee Ismail)签署一份暂停决议书,以停止筹集50亿令吉的行动。

在通知刘特佐最新进展后,沙鲁说,他曾于同一天,即2009年5月22日,按照刘特佐的指示前往纳吉住家。

沙鲁说,纳吉在吉隆坡时,曾询问在登州王宫发生的事。

他说,纳吉曾指示他“继续”那50亿令吉的筹款行动。

“我就按照指示,因为这是首相兼财长的要求,他会为政府担保一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