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政府宣布更新莱纳斯稀土厂营运执照长达6个月,惟莱纳斯必须遵守3大条件。

大马原子能执照局今日发表文告指出,随着首相敦马哈迪发表声明和内阁议决,该局已批准更新莱纳斯的营运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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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政府也开出3项条件,包括第一,莱纳斯必须呈交一份计划书,即有关在国外建造一个用以“裂解和浸取”(Cracking and Leaching)稀土矿的设施。

“这是为了要将此在关丹进行的程序撤出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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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进行的‘裂解和浸取’的设施必须在从执照有效期起的4年内,开始建造和运作。一旦这设施开始启用,执照持有者就不被允许在关丹格宾的稀土厂生产超过每克1贝克勒尔的放射性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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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也表示,第二项条件是,莱纳斯也必须在6个月内,确定建设“永久废料储存槽”(PDF)的地点,且必须要获得州政府允许使用该地点的书面同意。

该局说,执照持有者必须拟出建设储存槽的完整计划书,以及证明足以承担所有建设和运作费用的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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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纳斯也必须出示来自任何国家执法当局的正式书面许可,以便将水沥滤净化固体(WLP)废料运至该国。”

文告指出,第三项条件就是莱纳斯必须终止所有在农业领域再循环利用废料为专利泥土(CondiSoil)的研发工作。

“莱纳斯必须将之前的研发资金,即年度销售总额的0.5%交给大马政府,作为额外抵押金,直至国外的裂解和浸取设施开始运作为止。”

文告也阐明,以上是随着澳洲政府和西澳大利亚州政府表明拒绝收回莱纳斯废料后,大马政府所开出的3大条件。

文告说,莱纳斯必须尽快兴建永久废料储存槽,以最大限度减少废料暴露于天灾的威胁。

“目前有超过58万吨废料积囤在临时储存设施里。”

原子能执照局也表示将密切监督,并确保莱纳斯依据国际标准,来兴建和管理永久废料储存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