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定,允许政府充公一马发展公司(1MDB)通缉犯刘特佐的父亲丹斯里刘福平的银行户头资金,逾4800万令吉。

目前被通缉的刘福平,当天并未出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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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申请人亚伦阿希拉副检察司指出,由于没有第三方出庭要求索回上述4897万9500令吉67仙,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裁决,这笔款项由大马政府充公。

亚伦说:“我们已于6月17日发出通知书给第三方,声明在今天即7月19日,让与所充公资产有关系的第三方,到法庭索回有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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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第三方出庭索回这些资产,控方申请让大马政府充公这些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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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伦指出,遭充公的资产包括刘福平在吉隆坡城中城兴业银行分行,分别为2078万4952令吉56仙、30万令吉、50万令吉和2000万令吉的定期存款,政府于去年12月11日冻结这些定期存款户口。

此外,刘福平在槟城合您广场马银行分行,分别为661万3970令吉78仙、46万2618万令吉38仙及31万8021令吉95仙的款项也遭充公,政府今年1月31日冻结这些定期存款户口和往来户口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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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遭充公的款项包括储蓄利息。

莫哈末再尼批准这项申请,并谕令大马政府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2)条文,充公上述款项。

较早前,亚伦说,当局目前尚未找到刘福平。

“正如我上次所指出的一样,申请人已经申请将答辩人列为落跑者。申请人也在宣誓书中说明为了寻找这名答辩人而采取的行动,包括向答辩人发出逮捕令。”

政府是于今年3月29日入禀民事诉讼,以相信存款与洗黑钱有关为由,申请冻结刘福平的7个银行户头。

此外,警方于3月21日出示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发出的查封令,查封属于刘特佐66岁母亲吴玉幼的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