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SRC国际公司案:大马银行拉惹朱兰分行经理乌玛迪薇透露,尽管银行户头有数百万令吉资金不断流动,然而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并没有对此项银行投报当中有不妥。

她说,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有一些文件上的签名,与纳吉在授权书签下的签名不一致,但是纳吉也没有因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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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玛迪薇今日接受纳吉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时说,这是不寻常的情况,理应投报。

沙菲益:就如早前所提出的,那些银行户头记录有问题,你觉得令人惊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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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玛:我可以说,那是很不寻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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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从有关文件中,就我们针对户头所探讨的事项,你有找到任何文件针对(纳吉户头)资金的来源拉警报?

乌玛:在我的记录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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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玛是SRC国际公司案第21名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