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表示,当4名学者向马来统治者劝谏反对政府签署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时,他很遗憾无法与这4人接洽。

汤米汤姆斯今日出席在马大举办的《罗马规约》公共论坛时说,在政府宣布决定撤签《罗马规约》的前一天,即4月2日,他与另4名学者显然分别向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汇报这项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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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是总检察署唯一的代表,为《罗马规约》做法律解释。

“其实,我在马来统治者非正式会议上,花了45分钟来讲解法律层面的事情,而外交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也在场,他拥有政治层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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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不知道4名学者也另外向马来统治者汇报《罗马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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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不懂他们是在我之前或之后觐见马来统治者的。”

他说,尽管他接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有权尽可能全面了解《罗马规约》,但他表明自己多么希望当学者发表论述时,他也有机会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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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接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或任何大马人都能尽可能得到律师看法。

“不过,我遗憾的是,我们没机会与这4名学者辩论,因为我是代表政府的唯一律师。”

“我这么说,是因为若我们5个人在同一个空间,我们就能互相评论对方论点。

“还有,若我能听听他们的论述,我就有机会回应他们。同样的,教授们也有机会评论我的论点。遗憾没这个机会。”

据了解,最初有4人向马来统治者讲解《罗马规约》,分别是外交部长赛夫丁、内阁所同意的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武装部队总司令丹斯里祖基菲里、玛拉工艺大学(UiTM)校长兼法律学院院长拿督拉末(Rahmat Mohamad)教授。

不过,拉末也是有分参与准备“谏言书”给马来统治者的学者之一,而谏言书的执行摘要后来被9名学运分子公诸于世了。

与拉末一同准备“谏言书”的3名学者分别是,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IIUM)法律系讲师山拉哈育副教授(Shamrahayu Ab Aziz)、马来西亚伊斯兰理科大学(USIM)法律系讲师法里(Fareed Mohd Hassan)和希山(Hisham Hanapi)。

这份文件内容说明,4名学者提醒马来统治者,指身为三军总司令的国家元首,有可能被国际刑事法院(ICC)提控。

“国家元首的三军总司令身份不仅仅是象征式身份。”

文件内容还说,国家元首的地位符合《罗马规约》的第28(a)条文,即拥有“有效命令与控制权”的三军总司令。

“尽管《罗马规约》没纳入我国立法,但国家元首是一国之君,国家元首自然受国际刑事法院约束。”

不过,外交部早就澄清,国家元首不必对4种国际罪行负责任,包括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以及侵略罪,因为要背负法律责任的单位是首相和内阁。

另外,马大名誉教授兼宪法专家拿督赛沙林法鲁基(Shad Saleem Faruqi)澄清,他没出席有关马来统治者非正式汇报会。

“请允许我澄清一事,新闻写我随同总检察长出席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会议。

“我只是一名法律老师,是很普通的法律老师。我没机会与总检察长一同出席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