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9日讯)彭亨州政府今日宣布了申请营业执照和准证的附加条例:尊重和效忠国家元首及彭亨州苏丹。

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旺依斯迈在州议会上,进行总结辩论时表示,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必须把“尊重和忠于国家元首及彭亨马来统治者”,列入当局发出执照和准证的附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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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旺罗斯迪表示,州行政议会已于4月3日通过上述附加条例。

“国内最近发生侮辱国家元首事件,州政府了解各位州议员多日来辩论时所传达的讯息,以及大部分彭亨州人民的感受,所以通过了这项新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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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决定立即生效。违反者可被取消执照和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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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州政府希望通过上述严厉的方法,可以有效地预防侮辱彭亨州苏丹及国家元首的事件发生。

彭亨州苏丹阿都拉目前也是我国的国家元首,大王子东姑哈山纳依布拉欣则被委任为彭亨州王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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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摄政王的东姑哈沙纳日前对有关人士频频发出污蔑王室的言论深表关注,他指出,污蔑王室的行为不应该发生在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尤其是在大马,宪法已阐明君主在伊斯兰宗教事务中,被置于至高地位。

东姑哈沙纳表示,根据法律,有关污蔑王室的行为理应受到公平和严格的对付,从而维护王室的尊严继续受到全民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