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7日讯)柔佛州麻坡市议会(MPM)促请业者,遵循有关在老店铺柱子上刻上中文商号的广告规定,直到它们获宪报颁布为历史文物为止。

日前,本地中文媒体报导指,麻坡有半世纪历史甚至百年的商店,被指柱子上的中文商号字体过大,因此被市议会指示擦除,引起争议。

麻坡市议会主席慕斯达法(Mustaffa Kamal Shamsudin)接受《Malay Mail》访问时说,这些柱子属于广告牌,一旦州政府作出必要修改,市议会就会免除对柱子上的中文商号收费。

“最近当麻坡市议会的广告牌单位所征收的费用,与业者店铺的广告牌不成正比,问题就出现了。

“麻坡市议会规定业者,必须遵守或支付每个贴在店铺的广告费,否则广告牌会被拆除。

截至2月,麻坡市议会接到约9000个商业店铺申请,但广告执照只有约5000个。

慕斯达法说,麻坡市议会只是依法行事,并指在2006年,州政府就发布了广告字体规定,而麻坡市议会则是到了2011年才修正执照法律,因此业者必须要遵守广告指南。

“请注意,多数的商业店铺,特别是战争前的,都拥有超过一个广告牌,因为柱子也算在其中。”

他补充,业者必须为所有店铺的广告付费。

他说,麻坡市议会很公平,执法时没存有种族元素,只是受影响的业者,店铺拥有超过一个广告牌,包括战争前的柱子。

“例如,若一间店铺拥有6个广告牌,包括大门处、实体柱子、业者就必须按照法律,支付所有广告费。”

另外,他欢迎州政府致力保存刻在老店柱子上的中文商号,因为这些都对麻坡而言,富有历史价值。

他说,一旦修改法律,将能从广告牌类别中,移除柱子广告。

“我们建议在1950年前的广告,注册为国家档案,并颁布为历史文物。”

“透过这项做法,麻坡市议会可以保留柱子上的广告及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