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备受争议的2018年打击假新闻法案,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强调,在此法案下的罪行是由法庭裁定,并非政府。

她指出,“选择性提控”的问题不存在,因为在裁决有关罪行时取决于完整调查中的供词,同时只有法庭才能将一个人定罪。”

她说:“这并非执政者、政府或部长做决定的法律。此法律是让任何觉得本身成为假新闻受害者的人士,可向法庭申请庭令,法庭可发出庭令撤下有关新闻。”

她昨天在国会下议院会议打击假新闻法案辩论做总结时,这么说。

阿莎丽娜说,打击假新闻法令被指是残酷法令的说法并不存在,因为它有别于其他法律,如于2011年9月15日废除的内安法令。

她也驳斥反对党的指控,否认政府仓促提呈该法案。

她说:“若不是现在,那么何时(提呈)……随着通讯科技迅速发展及日益复杂,散播假新闻课题是须获尽速解决的全球问题。”

阿莎丽娜说,虽然其他法令也涵括该法案中一些条文,但此法案更全面,为打击假新闻问题特设。

她解释,遏制散播假新闻的现有法令分别有刑事法典、印刷及出版法令,以及通讯及多媒体法令,惟仍无法有效及快捷监控此问题,加上使用科技令罪行更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