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备受争议的2018年打击假新闻法案,今日经过委员会阶段辩论后,在一片声浪中三读通过。

这项法案将提呈至国会上议院,以寻求通过,之后再宪报颁布。

据了解,在法案二读时,公正党加埔区国会议员马尼瓦南援引议会常规,要求记名投票,以针对该法案进行表决,结果显示123票支持,64票反对。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日前发表文告时说,政府同意修订2018年打击假新闻法案,将监禁刑罚从10年,降低至6年。

她指出,首相和副首相已同意修改第4条文,根据提呈的法案第4条文阐明,任何人在知情下制造、提供、刊登、印刷、派发、出版或传播假新闻,或任何含有假新闻内容即属犯罪,罪成者最高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她说,政府此次同意修改,将“知情”(knowingly)修正为“蓄意”(maliciously),同时将10年监禁刑期降低至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