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因涉嫌饿死柬埔寨女佣而被判死刑的华裔夫妇,获联邦法院判处监禁10年,逃过一死。

这对华裔夫妇是苏秋忠(音译,48岁)和陈翠玲(音译,45岁),2人是槟城大山脚一间五金店的老板。

24岁的柬埔寨女佣梅思婵,于2012年4月被人发现死亡。她疑被僱主夫妇虐待而挨饿,导致“胃溃疡穿孔而引发急性腹膜炎”而死。死者在去世时,体重只有26公斤,身上有29处新旧伤痕。

根据联邦法院的判决,2名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下,即无意致死女佣的罪名下,被判监禁10年。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为首的五司,昨日批准华裔夫妇的上诉申请,推翻上诉庭宣判他们谋杀罪名成立及死刑的裁决,因联邦法院认为上诉庭的裁决是不安全的作法。

敦劳勿斯说,高庭宣判这对夫妇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下,疏忽致死女佣的罪成,也是不安全的作法。

不过,敦劳勿斯说,有足够的证据,让这对华裔夫妇在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下被定罪。

“我们考虑了此事的实情,以及真正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一宗严重的案件,因此我们(法院五司)一致裁决,这对夫妇入狱10年。”

他说,刑期也一定要考虑到这对夫妇已被监禁了多久。

另外四司为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查哈拉、丹斯里陈国华及拿督阿里扎顿。

陈翠玲和苏秋忠昨日身穿红白色的囚衣出庭,他们在闻判时表现得很震惊,在休庭后,陈翠玲激动地抱著母亲和家人哭泣。

2013年,高庭判这对夫妇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下疏忽致死女佣的罪成,因此判他们入狱24年。

不过,上诉庭在2015年推翻了高庭的判决,裁决这对夫妇谋杀罪名成立,宣判他们死刑。

尽管如此,这对夫妇昨日在联邦法院上诉得直,逃过一死,且刑罚被减轻至监禁10年。

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K.库玛仁德兰在庭外指出,其当事人已被监禁大约3年,因此扣除行为良好的1/3刑期,其当事人约只需坐牢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