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6日讯)政府今日宣布,半岛的电费将由2018年1月1日起,在未来3年保持不变;沙巴和纳闽的电费则将于明年1月起,维持至明年6月。
能源、绿色工艺与水务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指出,内阁是在12月13日召开的会议,作出上述议决。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说,半岛由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电费率,将与2014年1月1日起所落实的电费率一致。
“尽管用户不会在上述期间面对任何的电费调整,但当局将通过以最新科技为基础的供电设施,以及国能的支援计划,让用户可继续获得电供。”
他说,政府同意由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承担每千瓦时(kWj)1令吉52仙的电费回扣,以及每千瓦时28仙的附加收费,总回扣达9亿2937万令吉。
“整体上,政府在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期间,已为半岛的用户提供63亿令吉的回扣。”
他说,沙巴和纳闽在明年1月至6月30日期间,也获得每千瓦时1令吉20仙的回扣。
“政府在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间,已为沙巴和纳闽的用户提供高达16亿3100万令吉的燃料和电费补贴。”
他说,电费保持不变的决定,清楚证明政府一直是以人民的利益和福祉为先,进而兑现政府欲减轻人民生活负担的承诺。
询及沙巴和纳闽的电费率只维持半年的原因,麦西慕解释,半岛是在3年前落实奖掖基础制(IBR),以作为检讨电费的基础,但沙巴和纳闽却还未落实这项机制。
“希望此机制可于明年6月之后,在沙巴和纳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