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26日讯)一对男女承认偷走槟城佛学院的一尊佛像,今日在推事庭各被判罚款7500令吉。
推事卡诗拉杜谕令,若他们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12个月取代。
被告是37岁的古董商林钦良(Lim Keng Liang,人名皆音译)与友人、29岁的执行人员林淑群(Lim Su-Quinn)。
这对被告的干案过程,全被闭路电视拍下。两人于本月22日被捕。
控状指出,他们于2017年12月11日早上8时30分,在位于安顺路的槟城佛学院大厅,擅自取走一尊由白色大理石所制成的卧佛和木架。
他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主控官阿迪卡副检察司要求法庭施以具有阻吓作用的刑罚,因为此案已引起社会关注。
两名被告的律师普兰和王平洪则要求从轻量刑,因为他们的当事人给予配合,以及节省法庭的时间。
据悉,案中的这尊卧佛像,已有超过的90年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