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槟城首长林冠英指出,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理应是一个不让政治影响决定的独立机构,但如今人们对反贪会存有偏帮一方的印象。
据《透视大马》报导,林冠英表示,反贪会现在似乎是较倾向执政党,并对抗自由媒体和反对党。
“这也引发人们的担忧,质疑反贪会是独立机构,或是执政党的工具。最重要的是,它不能被视为是执政党的工具。”
林冠英早前被指涉嫌于2015年,以280万令吉即低于市价427万令吉的价格,向女商人彭丽君购买洋房,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最后被控上法庭。
另外,他也被指于2014年使用槟州首长的职权,批准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的申请,将西南区两地段的用途从农业地转为住宅地,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2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24条文下被定罪。
林冠英与彭丽君之后也入禀法庭,挑战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2条文,即辩方须在案件开审前提呈答辩书的程序违宪;基于刑事罪须经过证人审讯程序,因此法官宣判表罪成立后,辩方才需提呈答辩书。
然而,联邦法院周四(14日)推翻上诉庭的裁决,并指上述条文没有违宪,谕令此案须进入审讯阶段。
反贪会副主席(行动)拿督斯里阿占峇基为此也表示,上述裁决能让反贪会更容易继续对林冠英进行提控行动。
林冠英今日引述报导内容,要求阿占峇基解释,何谓“裁决有利于反贪会继续提控”。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必须依据证据进行提控,而不是根据特定提控模式或针对某人。”
“所以我想询问阿占峇基,其言论是否意味着裁决令反贪会更容易对付我?”
他说,阿占峇基言论的真正含义非常重要,因反贪会近期基于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涉嫌滥用公款赞助吉兰丹球会的巫统宣传局主任丹斯里安努亚慕沙。
“尽管是柔佛州王储东姑依斯迈亲自举报,但安努亚最后还是没有被提控。”
“我们只是知道安努亚来自巫统,而我来自反对党。”
他也质疑反贪会为何不提控,涉及以低价出售威南土地事件的槟州区域发展机构(PERDA),以及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
“为何没有提控他们?这会给予人们一个不健康的印象。”
“反贪会理应是个独立机构,其所做的决策不能受政治因素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