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行动党士乃区州议员黄书琪就她在州议会,指控柔佛大臣拿督斯里卡立诺丁接受1200万令吉贿赂事宜,证实警方将传召她录口供。

黄书琪今日接受媒体访问时说,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要求她协助调查。

“(我相信)这与我于周一,在州议会内的发表的言论有关联。”

她表明,她会给予配合,并会在本周五(8日)前往柔佛警察总部。届时,行动党署理主席哥宾星是其代表律师。

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与泄漏资料有关,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则与网络设备和服务使用不当有关。

此前,黄书琪在州议会内,质问卡立诺丁是否接受1200万令吉的贿赂,作为他运用大臣职权,将土著房产转换成非土著房产。

由于黄书琪不撤回言论,结果被逐出议会厅。

黄书琪还说,她是从反贪会一项与柔佛前行政议员阿都拉迪夫(Abd Latif Bandi)有关的调查文件中,掌握相关资料。

尽管如此,卡立诺丁否认指控,并指被人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