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联邦法院将在本月14日,决定是否批准国会前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的申请,以检讨法院维持上诉庭宣判他罪名成立和刑罚的裁决。

安华寻求撤销上诉庭在2014年3月7日,宣判他鸡奸31岁的前私人助理赛夫罪成,以及入狱5年的裁决。

联邦法院将在当天裁决,是否允许安华检讨法院之前的另一组法官阵容所作出的决定。

安华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拉蒂法告诉媒体,联邦法院副主簿官在致给达因与嘉马尼律师楼志期12月5日的信函中,告知法院将在12月14日早上9时发表裁决。

安华要求联邦法院援用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文,以检讨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领导的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所作的裁决。

上述条文允许败诉的一方,寻求检讨联邦法院的决定。

尽管联邦法院有权检讨本身的裁决,以避免出现不公义和法庭程序遭滥用的现象,但一般上,联邦法院在非常例外的情况下才会如此行事。

现年69岁的安华在联邦法院于2015年2月10日维持上诉庭的裁决后,目前在双溪毛糯监狱服刑5年,他目前已完成约1年10个月的刑期。

如果安华的检讨申请成功,恢复无罪之身的他将出狱,并可出战最迟需在2018年6月举行的第14届全国大选。

今年10月12日,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聆听安华代表律师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以及总检察署上诉及审讯组主任拿督阿末卡马的陈词后,宣判
保留裁决,择日发表。

另4名法官是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马兰尊、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阿布沙马,以及丹斯里查哈拉。

2012年1月9日,高庭基于法庭无法100%确定,由疑似受害者身上采集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样本的完整性,而宣判安华无罪释放。

法庭当时裁决,这些样本在送达化验局进行分析前,就可能已遭到破坏。

不过,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并宣判安华鸡奸赛夫罪成。

上诉庭认为,承审法官根据辩方两名专家证人的证据,对有关样本所达致的结论有误。

联邦法院说,上诉庭宣判安华罪成和处以的刑罚,已将罪行的严重性列入考量,安华也涉嫌以本身作为雇主的身分,占年轻受害者的便宜。

控状指出,安华于2008年6月26日下午3时10分至4时30分之间,在武吉白沙罗的一间公寓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