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5日讯)电子召车服务GrabCar的一名司机,今日在推事庭被控向一名女乘客露出下体。
27岁的被告维再也古马不认罪。
控状指出,本职是一名工程师的维再也古马于2016年11月5日中午12时,在哥打白沙罗新巴生谷大道(NKVE)的一辆日产轿车内,以露出下体的方式,侮辱一名20岁女乘客的贞洁。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事件在社交媒体疯传。
主控官纳蒂雅副检察司建议以6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
被告的辩护律师莫哈末沙兹旺则要求法庭定下最低的保释金。
推事莎拉米雅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附件条件是,如果在案件进行中,有接到任何的警方报案书指被告犯下侮辱他人贞洁的罪行,其保释将即刻被撤销。
法庭择定此案于明年1月13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