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高等法庭择定于本月29日,聆听净选盟主席玛利亚陈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现年60岁,在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被逮捕的玛利亚陈入禀上述申请,要求即时获释。

此案今日进行案件管理,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哈山在内庭会见玛利亚陈的代表律师古迪亚星后,择定上述日期。

玛丽亚陈的律师团还包括拿督安美嘉、艾力保森及玛丽莎沙希达兰。

至于联邦高级法官莫哈末赛菲则是代表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的组织罪案调查组长谭利权警监(译音)、全国警察总长、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答辩。

古迪亚星较后受记者询问时说,法庭定于上述日期聆审上述申请,并谕令所有答辩人在28日提呈答辩宣誓书。

“我们也要求法庭批准玛丽亚陈在下周二出庭聆讯,不过,法庭告知,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申请人通常不需要出庭。

“尽管如此,这还是交由法庭决定是否批准(玛利亚陈)出席聆讯。”